上市公司大多购股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日期:2012-02-09 点击次数:132

  矿业权交易规则出台后,引起市场对上市公司购矿影响的关注。而近年来,在弱市背景下,上市公司“涉矿”都会引发股价异动,不少上市公司有意借“购矿”来推动股价。

  分析人士指出,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出台,将让矿业权交易的信息更加透明,只有“购矿”之名没有“购矿”之实的“炒矿”行为将受到遏制。

  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参与《规则》起草讨论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矿产能源部主任栾政明表示,从规则上看,如果上市公司直接购买探矿权或采矿权,将受到《规则》的约束;如果上市公司并购的是含有矿业权的公司股权,理论上不受《规则》影响。

  事实上,上市公司几乎都采取收购矿业公司股权的方式“涉矿”。

  今年以来,已经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发布购矿公告,其中只有ST国创(600145)一家公司是以直接收购桂花煤矿采矿权的形式进行。

  2011年12月20日,ST国创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洋矿业拟收购贵州桂花煤矿采矿权等相关经营性资产,预计收购价约1亿元。ST国创收购的煤矿规模较小,产能只有15万吨/年,按照贵州省的煤炭资源整合规定,而贵州省煤矿整合的标准是200万吨,小于该规模的需要被兼并收购。

  随后,ST国创大股东帝奥投资拟出资3亿元增资ST国创子公司阳洋矿业,使其注册资本增至4亿元,从而达到贵州煤矿整合平台的要求。帝奥投资指定的增资主体出资3亿元,占阳洋矿业注册资本的75%;ST国创出资1亿元,占比25%。

  ST国创收购桂花煤矿采矿权议案2月4日获股东大会通过。但据公司董秘透露,目前公司子公司与桂花煤矿签订的收购协议,并没有报批到省国土资源厅。而根据贵州省的规定,任何矿业权的转让需要报批省国土资源厅,否则视为违规交易。公司董秘透露,目前还没有报批省厅的时间表。公司将继续寻求其他煤矿并购机会。

  而金岭矿业(000655)兴业矿业(000426)盛屯矿业(600711)鼎立股份(600614)江南化工(002226)梅花伞(002174)等公司都以收购矿业公司股权方式购矿。

  金岭矿业(000655)2月7日公告,拟以不超过10.76亿元竞购大股东金岭铁矿所持金鼎矿业40%股权。交易完成后,大股东旗下铁矿石采选相关资产将全部注入公司。金岭铁矿今年2月3日将金鼎矿业40%股权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10.58亿元。

  金岭矿业董秘王能表示,金岭铁矿持有金鼎矿业40%股权属于国有资产,需要走招拍挂程序。而金鼎矿业有30%股权为民营企业所持有,就不需要走招拍挂程序,可以协议转让。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峰认为,《规则》对上市公司的矿业并购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如果是单纯的矿业权交易,比较难通过证监会的审批,监管层倾向于矿业权只有保留在实体公司中,才可能保证持续盈利,否则,矿业权从一个实体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公司,需要经历长时间的换证、审查程序,对股东形成不利影响。因此,上市公司矿业并购多以股权形式进行,避免更多的监管阻力。

  他认为,矿业权交易要求进场,并不会影响定价,因此也不会对矿业权的交易产生实质影响,毕竟矿业权的交易并不取决于交易方式。如果说,对上市公司并购矿业有所影响,也就是增加交易成本,如果矿业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鉴证,交易时间会更长。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会更大,因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较长的交易过程会影响交易的成功率。

  投行人士也表示,收购矿业公司的股权更容易获得监管层的认可。

  即便采取收购股权形式,上市公司购矿的成功率也不高。2011年9月,方大炭素(600516)披露,公司拟以股权收购方式受让佳金矿业60%股权,并已与佳金矿业股东自然人王光焕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12月29日,方大炭素公告称,收购双方就股权具体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决定放弃收购金矿计划。

  因此,市场人士指出,目前上市公司涉矿更多的是炒作,因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