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金融投资报 日期:2012-02-09 点击次数:116

  “十二五”我国将提高经济对就业拉动能力;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本报讯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要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都将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加快实施有利于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战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时,兼顾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小型微型企业。

  规划同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要完善并落实较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较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较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较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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