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管好特殊资金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金融投资报 日期:2012-02-09 点击次数:126


确保代管的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安全

本报讯 国务院国资委8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特殊资金(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资产安全。

据介绍,在2010-2011年开展的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对各类代管资金、表外资产等不属于“小金库”范围但存在管理隐患的资金(资产)一并进行了清理,主要包括:职工互助基金,企业慈善基金会管理的资金,企业工会管理的资金,职工持股会管理资金,企业代管的社会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资金(资产)企业不具有所有权、或未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但要承担管理责任,一旦出现损失将影响职工利益。

对此,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制订各类特殊资金(资产)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严格收支管理,加强资金监控,严格特殊资金收支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投资运作,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审计监督,依法追究损失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国资委还要求中央企业建立特殊资金(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有关监管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金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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