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东部地区11个省份应收帐款同比均上升,升幅较大的天津、山东分别上升31.5%和22.9%。与上月末相比,6个省份升幅提高,北京、天津分别提高5.3和2.5个百分点;5个省份升幅回落,海南、辽宁分别回落5和3.5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