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军诉请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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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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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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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贺信)李庄昔日的助手马晓军以及马的妻子韩会娟2月6日起诉重庆警方,指对方在李庄案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见财新报道: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马晓军在起诉状中,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马晓军今年31岁,家在河北。目前无论是河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还是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都查询不到其律师注册信息。
李庄介绍说,马晓军跟他第一次出差、办第一个案件就碰到龚刚模案。案发时,其调动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此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又办理了取保候审,一直未能进行律师年检注册。
在此次提出行政诉讼之前,恢复自由的马晓军长期沉默。接近马晓军的人士介绍说,他曾一边哭一边对着南方(重庆方向)磕头,以示内心对李庄的歉意。
2010年7月27日,北京律师朱明勇在樊奇杭案情研讨会上,曾经提到马晓军的近况。樊奇杭是龚刚模案同案被告人,朱明勇认为樊曾经受到刑讯逼供,但观点未被负责死刑复核程序的较高人民法院采纳。樊之后已被执行死刑。
朱明勇说,马晓军后来回到家乡,律师证被当地司法局收走,其律师资格,在法律上属于待定状态。
朱明勇回忆说,有一次在网上和马晓军视频聊天时,马晓军不断抹眼泪。他告诉朱明勇,他现在在推销达利园蛋糕。
李庄认为,马晓军为此蒙受的经济损失应该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