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吞千万公款供“男友”经商傻不傻?

来源:光明网 作者: 日期:2012-02-08 点击次数:114

原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女会计蔡小红侵吞公款1000余万元,给“朋友”张虹光做生意,甚至供养他吸毒。在经历了4年捡垃圾的逃亡生活后,两人被警方控制。日前,年过5旬的蔡小红被二中院以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张虹光作为共犯,获刑16年。(2012年2月7日《新京报》)

我们都知道,财会人员肩负着监督经济运行、维护经济安全的职责,是加强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主力军。西方国家把会计、出纳等国家财会人员称之为“经济警察” ,承担的是维护经济安全的职务。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与发展,少数财会人员经受不住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利用职务之便行违法犯罪之事,由“经济警察”蜕变为“经济硕鼠”。蔡小红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阅读报道,笔者感觉,从“经济警察”到“经济硕鼠”,蔡小红的“演变”有些不值得。案卷材料显示,蔡小红曾于1991年6月至2000年6月间,先后在北京市外文书店业务科担任统计员、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统计员、计财部会计。期间,她多次采用截留转账支票、应收账款不入账等方式,将下属各门市付给外文书店的货款以及外文书店与各门市之间的往来货款予以侵吞。10年间,她共计侵吞公款1060万元。

令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蔡小红称,赃款她自己一分未留,全部交由“朋友”张虹光做生意。张长期在高级宾馆租房办公,生意没起色又被骗了许多钱,而后染上毒瘾,更是把蔡小红当成了摇钱树。2003年,蔡小红退休。其单位直到2006年审计时,发现上千万的亏空。闻讯后,张虹光带着蔡小红逃往云南。

这正像陈毅元帅所说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逃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等待蔡小红的较终是法律的严惩。2010年3月,张虹光在一家宾馆开房看球赛时,警方发现其为网上在逃人员,将其控制。随后,张虹光供出蔡小红。据蔡小红的律师说,蔡在看守所里阅读《道德经》,称自己已“无欲无求”,后悔“以前太糊涂了,很多事情没想明白。也没有结婚,家也没有,孩子也没有,这辈子就这么完了。”

在笔者看来,蔡小红面对铁窗残月,终于想“明白”了,也确实不容易。用老百姓的话,这是一个典型的“傻瓜蛋”,而且“傻透了顶”。试想,从事财会工作那么多年,不可能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不可能不知道拿着公款供“男友”经商是违法行为,而且“男友”那里还是一个“无底洞”,一次次的“借用”,一次次的“赔本”,为什么就不能早一点醒悟呢?

可见,说来说去,蔡小红是为“情”而毁,可如今这“情”还在吗?他的“男友”真的值得她这么“付出”吗?答案显然是非常明确的。

所以,蔡小红较终的结局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我们同情,但她给我们留下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敲响的警钟也极其是沉重的。蔡小红的“过错”她已经用18年的徒刑作为“补偿”,那么,在长达10年间,蔡小红一笔笔地侵吞公款,高达1060万元,为什么没有及早发现呢?假如早一点发现,也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也不会让蔡小红和她的“男友”达到今天的地步。痛定思痛,我们监管的“漏洞”不仅要补好,更要升级。不然,说不准还会有第二个“蔡小红”现身。

[责任编辑:赵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