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决定 黑龙江延寿县“一把手”分权带来哪些变化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2-08 点击次数:198

本报记者郭毅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管是个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各地对此进行过各种探索。地处东北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对于党政“一把手”的监管改革力度之大更是在全国范围内独树一帜。对此,《法制日报》记者曾于1月20日以《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财物”》为题进行过报道。

记者了解到,延寿县自从2010年起施行《延寿县关于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延寿县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后,通过权力运行机制的变革,对党政“一把手”实现了“用好权力谋大事,管住权力不出事”,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实现了“用好权力出效率,管住权力树风气”。权责相当,防止以权谋私,开创了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权力重心的下移带来了权力运行的稳定性。权力下放,揭开了“一把手”权力的神秘面纱,让权力真正回归到本然。

为保证两个办法执行落实到位,延寿县委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导、政策把关、督查和宣传等5个工作组。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清理制度101项,废止47项,修改完善54项,新建33项,形成了全县性配套制度87项,涵盖了议事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善发展环境、监督问责等各个方面,初步形成了全县加强党员干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县纪委还采取查阅会议记录、查看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督查、指导各单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真正分解权力,规范了权力的运行。此外,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调研、联合检查、立案调查、深入企业走访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党政“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执行到位。

据延寿县寿山乡党委书记郭立军介绍,两个办法实施后,副职责任心增强,做工作计划时更贴近实际。年初每个班子副职都能按分管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乡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思路,提出符合实际的全年工作思路,经党政班子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由班子副职进行推进,调动了副职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副职主动想事、干事,不再像过去那样一把手指派,副职去干,推一推动一动的那种格局。通过这种方式,统一了责、权、利,从两年的工作看,取得了良好效果。

他说:“招商引资工作过去都是党政一把手的事,副职就知道花钱,给钱就干,不给就不干。两个办法分解权力以后,副职有上管部门具体安排的工作还有年初自身谋划的工作,这些工作需要资金作为保障。由于乡财政资金有限,为了干好分管的工作,大家都千方百计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增加财政收入。现在大家都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压缩不必要开支,去做对全乡大局有益的工作。”

两个办法施行后,全面规范了各级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建立了权力运行新机制。据延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小鹏介绍,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研究决定,有效解决了过去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一把手”说了算,没人敢问、敢管、敢监督的问题,真正让权力公开透明。权力分解后,“一把手”跳出圈子回过头来看待权力,从中发现哪个权力运行环节缺少监督,哪项工作需加强,从而更科学合理地指导工作。郑小鹏告诉记者,“过去‘一把手’与副职的关系是组织上的工作安排,是领导与被领导、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现在是‘一把手’出思想、出思路、出方法,副职按分工全力推进,后队变前队,‘一把手’和副职变成了事业上的同谋。”

据延寿县交通局副书记顾志民讲,过去副职权力和责任小,被动开展工作,一把手指哪打哪。现在,一把手不再分管人事,副职必须主动想事、谋事。延寿县建设局副书记郝德荣、副局长韩春民也异口同声地告诉记者,该局以前在财务管理上是“一把手”一支笔签批,分管副职只是形式,在财务管理中充当证明人和经办人的角色,没有真正的管理权。两个办法施行后,工作由副职直接分管,有了相应权责,工作主动性和参与性明显提高。各项权力都透明,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在财务管理上直接履行审批权,“一把手”只履行审核权,同时,局内所有大额支出都必须经班子会上集体讨论。

延寿县寿山乡党委副书记孟庆文告诉记者:“以前副职缺乏责任感,工作积极性也不高,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出了问题都是‘一把手’的事。现在副职对分管工作直接负责,责任大担子重,主动想事、干事、干好事的意识也强了。此外能力得到锻炼,通过谋事、想事、干事,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角度不一样了。处理事情能从全局角度思考,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推进起来也更容易了。”

据延寿县农业局副局长汪慧昌介绍,办法实施后,该局在财务管理上,放手让分管领导履行职责,对正常的财务支出,由局财务拿出预算、使用意见,由分管领导初核,提交局长审核把关,再到国库审批中心在局长、分管领导、财会人员共同签字的情况下支出,确保手续严密,支出合理。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支出时,也由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先行申请,常务、财务初核,按季度预算,然后提交党委集体把关。两年来,该局财务、物品管理及使用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