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企业工资协议惠及24万职工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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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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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宁2月7日电 记者韩萍 截至2011年底,青海省3979家企业与职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惠及职工24万人,凡签订了工资协议的企业职工工资有了8%至20%的增长。
2010年青海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在全省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1年制定了《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目前,由青海省、州(地、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专项巡回检查,对拒不执行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和规定的企业提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省守法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评选中,对无故不应约、不协商、不履行工资协议的企业及其行政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