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发展新政出台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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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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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增长5000万千瓦的目标。
此外,《通知》还指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煤电一体化”模式;另外支持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作为企业的自备电厂,或参与大用户直供电。
业内专家分析称,上述政策可使基本上都已涉足煤炭产业的五大发电集团,特别是一批发电集团的煤电一体化项目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5000万千瓦装机增量令涉煤电企迎来新机遇
对于用于发电的低热值煤的煤种和发热量,《通知》中明确限定为热值在1200千卡/千克至3500千卡/千克之间的煤矸石以及煤泥、洗中煤。
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近期连续出台的《“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以及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对于煤矸石利用的表述,可以清晰地看出,国家对于煤矸石等低热值 煤资源发电充分发展的决心,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实现全面突破。
事实上,我国低热值煤发电总装机已达26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近400座,但相对于每年尚未得到利用的2亿吨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资源,现有装机容量、规模显然不足。《通知》提出的将在“十二五”时期实现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装机增量的目标,恰好能充分利用这批未被充分利用的低热值煤资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发电企业涉煤较少,低质煤综合利用电厂一直是煤炭企业的“专利”,一方面深受国家政策鼓励;另一方面,其容量较小,一般在5万千瓦以下,既能够满足煤矿用电,也可变废为宝。
据统计,在煤炭企业上规模的非煤产业项目中,煤矸石发电项目占有绝对比重。
近年来,随着五大发电集团开始越来越多地参与煤炭产业,部分煤矿产能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矿区内低热值煤产量数目已相当可观,除已经拥有大型燃煤机组的煤电基地开始掺烧低热值煤外,部分只执行外运煤炭任务的发电集团煤矿的低热值煤仍无法有效利用。
业内专家表示,尽管低热值煤综合利用机组与常规燃煤机组相比,厂用电率高、运行周期短和设备可靠性差,运营效果存在差距;此外,由于火电企业普遍亏损严重,发电企业火电投资积极性不高。但综合考量,发电企业在煤矿或大型洗煤厂附近因地制宜兴建高效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存在巨大的经济效益。
据统计,目前煤矸石发电新增生产总值近千亿元,且在煤炭企业多种经营收入超亿元的项目中,前十名全部是煤矸石发电。
大用户直供电推动煤电一体化纵深发展
《通知》指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煤矿、洗煤厂、电厂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的“煤电一体化”模式。
《通知》还明确表示,支持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作为所在矿区工业园单个或多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自备电厂,或参与大用户直供电。
仔细分析,这两条看起来联系并不紧密的条目实则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