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复出程序离社会民意有多远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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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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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疆媒体报道,因上海静安大火被免职的原静安区区长张仁良日前出任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另据媒体报道,同被免职的静安区副区长徐孙庆日前出任上海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栋居民楼发生大火,造成58人死亡。(2月7日大河网)
就此,不用说,这条有关因上海静安大火被免职官员复出并已任它职的消息,结果不仅将犹如投石入湖会在社会激起波澜,更重要的是,从网友跟帖中不难看出,当前被免职官员复出程序与社会民意距离有多远的问题。
首先就官员复出的程序看,虽然应该承认,官员也是人,也会在工作中犯错,而且官员犯了错误,也要给官员纠正错误的机会。不过,对犯错的官员,能否复出、何时复出,不但要看官员犯的是什么性质的错,以及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多大损失,更重要的是,犯错官员的复出还要听听社会民意。否则,官员复出作为一种有关公共与公众利益的决策,就会远离社会公共民意并因此失去官员任命所应该具备的社会基础。
以这次的上海静安大火免职官员复出为例,暂且不说上海静安大火在国内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而仅以大火导致的58人死亡与居民巨额财产损失的后果讲,不能不说是后果十分严重。然而在此前提条件下,这次上海静安大火免职官员的复出,不但在事先没有考虑、乃至听取相关的社会民意,并且可以说是在悄然无声中进行的。所以对此,公众或许会在迷惑不解的同时忍不住发问:难道官职不是源于社会公众权利让度并与公众无关吗?难道58人死亡与巨额居民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还不足以掀去这些责任官员的乌纱帽吗?
更加重要的是,其实这次上海静安区原正副区长的复出,在官场早已不是孤例。类似被免职官员官复悄然复出的事例也早已举不胜举,甚至还可以说,这事实上已经成了一种官场惯例。不过对此或许同样会有不少公众与笔者一样,就此想提出这样的疑问:官员复出可以不顾民意、也可以不听民意,那现在的官职的性质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而如再从重处说,如此缺乏民意认可与支持的官员复出程序,在性质上与专横独断又有什么差别?
所以,面对上海静安大火相关官员的复出,笔者在此真想说的是,官职姓“公”不是姓“私”,也不是想给谁就能给谁的。而是要遵从社会公共民意、要听听社会意见。否则,没有社会公共民意的认可与支持,官职所应有的社会含金量成色就不高,甚至社会性质也会变。对此,相关部门要反思、要警惕。
[作者:周义兴]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