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右雨:无偿献血公务员该带头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吕右雨
作者:
日期:2012-03-14
点击次数:210
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孙菁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将无偿献血规定为年满18岁至65岁身体健康的公民的义务,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除健康因素外,每年献血应不少于一次。
按理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广大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应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献血者中公务员却是极少的一部分,有些甚至靠“强制”,与公务员作为公民心中应有的形象不符。
而今,代表们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务员每年至少义务献血一次。这对公务员主动献血,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倡导。如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对缓解城市“血荒”将大有裨益。
如果公务员都能主动献血了,无偿献血使用管理公示、无偿献血奖励等配套制度,也必须尽快完善。
□吕右雨(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