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逐步将法援范围扩至低收入人群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4 点击次数:222

本报呼和浩特3月13日电 记者史万森 今天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新争优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徐呼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适时、适量调整放宽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为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推出专项服务措施,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人群拓展至低收入人群,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

徐呼和说,要有效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尽快实现申请法律援助只需提供身份证明的“一卡通”服务。加大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农民工异地协作力度,降低维权成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