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充值卡卡面有效期延长至5年 已发行顺延3年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峥 日期:2012-03-14 点击次数:196

   中国移动昨日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新发行的充值卡卡面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5年,已经发行的未到期充值卡有效期自动顺延3年。

  在北京地区,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过期的手机充值卡,在过期一年内,用户可到营业厅办理过期充值卡激活服务,但在2013年1月1日后还没有激活则作废;对于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6月30日到期的充值卡,则全部延长三年半。

  手机话费有效期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充值卡卡面上标注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另一个是“预存话费有效期”,指的是将话费存到账户后,要求用户在限定的时间段内消费完。中国移动从今年1月1日起,对新入网用户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用户,也将在今年二季度后得到“松绑”。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董青表示,较近电信企业都作出了承诺,今年将不在手机的充值卡上设有效期。(记者 赵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