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以诈骗罪追责小产权房开发商 最高判无期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珊珊 日期:2012-03-14 点击次数:174

  公诉机关指控李风景在北京市房山区常乐寺村擅自建设、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且在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共向近20名购房人销售房屋,获得购房款730余万元。

  据悉,李风景是首个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犯合同诈骗罪较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所获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较高刑期为7年。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这一变化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曹博远/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