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枉法违心无奈判处吴英死刑”系造谣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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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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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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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针对网上浙江省高院判处吴英死刑,属“违心枉法”的说法,浙江省高院回应称,“完全是造谣”,将依法追查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据《法制日报》报道,浙江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注意到较近网络上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和普通民众对吴英案的关心议论。这位负责人称,吴英案在浙江省已依法走完审判程序,现已依法报请较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法院对吴英案做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二审死刑判决后,吴英案成为受到法律法学界人士、知识分子及公众共同关注的焦点事件。多数人士对吴英案的判决提出质疑,并对民间借贷的“非法性”提出反思。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浙江省高级法院表示“由于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经过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期宣判”。
据与吴英会见的代理律师张雁峰介绍,吴英在狱中写了三本自传类型小说,用数十万字讲述了自己从发家到入狱的经历,并展望将来的生活。■
(财新记者 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