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 每年应递增5%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140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12日在其官网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称,中国电价水平偏低,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中电联负责人指出,目前电价占中国居民收入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并应在发电环节实施两部制电价,并强化政府在电价制定环节的作用。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表示,此次《报告》的结论是基于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价格的比价,与中国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进行对比而得出的。研究的结果说明中国的电价是偏低的。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指出,政府不可能在电价制定这一重要环节退出,反而是会强化的。“政府不管电价,完全交给市场,这肯定是不行的。”他说。

  他同时表示,电价体制改革的时间表也掌握在政府手中,国务院在2003年时有过一个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框架路线图,但这几年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等各个方面的原因而有些滞后。因此,目前电力行业的一些主要矛盾也都是与电价形成机制密切相关的。

  欧阳昌裕还指出,从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角度看,中电联还主张在发电环节推行两部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是分别按容量和电量两部分来计费的电价制度。容量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较大需用量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则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欧阳昌裕认为,推行两部制电价对解决中国电力行业当前的和长远的问题是较有利的。两部制电价的核心是:发电环节实行两部制电价、电网环节实行输配独立的电网电价,然后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

  两部制电价中的容量电价,应首先保证电源投资者的投资大致不亏损。由于煤价的持续上涨,火电行业已经连续几年全行业亏损,导致在火电行业的外资大量撤出中国。

  但欧阳昌裕同时指出,目前容量电价如何确定的问题也对两部制电价的实施提出挑战。他表示:“容量电价不应是政府自己核定的,而应当是把所有的电源线路规划后经过国务院审批,向全社会公布以后,进行全社会的公开招投标,并在确定投资者的同时确定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