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领军拒瘦肉精 绿将提案修“地方自治法”

来源:华夏经纬网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150

华夏经纬网3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代理主席陈菊今天召集民进党“执政”6县市首长,针对防堵瘦肉精研商对策,民进党“立委”陈欧珀上午邀集4个县市议员成立“反瘦肉精基层联机”,提出“地方制度法第30条之1修正草案”,赋予地方政府得订立更严谨自治规则,不受“地方制度法”第30条第2项委办规则与“宪法”、“法律”、“中央法令”抵触者无效的规定。

据报道,民进党台北市议员庄瑞雄、新北市议员李坤城、基隆市议员张锦煌与宜兰县议员黄适超,上午在“立法院”与陈欧珀举行记者会。他们认为,“地方制度法”第30条规定地方行政规则效力,其中“自治条例”与“宪法”、“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或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抵触者无效。委办规则与“宪法”、“法律”、“中央法令”抵触者无效。

陈欧珀提案增列“地方制度法”第30条之1条款,针对食品卫生安全、进口动物植物及动物用药等检验标准,及违反禁用内含物罚则项目,赋予县市政府得订立更严谨的自治规则,不受“地方自治法”条款限制。

陈欧珀说,为防止马英九当局未来开放瘦肉精进口,地方政府无权无力管理的现象,透过基层联机,他将通通过“修法”程序,提供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卫生自主管理的空间,有效保民众健康,避免2009年美牛开放时,当局有权开放,地方无权管理的现象。

针对陈欧珀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鸿池表示,“中央政府”主掌政策决定,地方政府延续“中央”政策,落实执行和稽查,维持政策一贯性,要从地方政府入手去造成政策不一致状况,国民党团认为应该要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