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小学新生报名22日开始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174

3月22日至4月7日为今年小学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初一学生申请时间则从4月18日至5月5日。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

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区统筹协调能力。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提交就读证明材料,把好新生入学关。全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并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市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

《通知》规定,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学手续。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提请所在区教育部门做好生源分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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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招生工作基本程序:3月22日至4月7日,网上预报名。

4月8日至4月11日,学位申请。

4月12日至5月20日,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5月21日至6月3日,学位安排。

6月4日至6月12日,检查核准。

6月13日至19日,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

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对象: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重点工作安排:

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月6日,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5月9日—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23日—7月8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