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并重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160

高检报告显示: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全国政协委员方工表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即将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对于保障人权、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上升到基本法律的层面,检察机关就要以更高的标准去执行,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彰显法律的价值。

高检报告显示:推进量刑建议改革,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容易出现量刑畸轻畸重、量刑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量刑活动实施事前监督。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认为,长期以来,对于量刑这一块,检察院不管,只要起诉的罪名正确,被告人被判有罪,任务就基本完成了。当然,如果量刑畸轻畸重,检察院有抗诉权。现在,检察院开始注重在起诉时,除了对定罪提出建议,也对量刑提出意见,努力做到罪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