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130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德联集团”,申购代码为“00266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5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3.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20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4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40,728.59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68,0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27,271.41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2年3月13日(T-1日)在《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售对象应按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66”。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T日)15:00之前,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款在此时间后到达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较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将此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8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0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照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12年3月15日(T+1日)进行网下申购摇号抽签,较终将摇出8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0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等于8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800万股,认购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2012年3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8)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T日)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32,000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回拨机制: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申购。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3月6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德联集团

指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信证券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的推荐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于2012年3月9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等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报价

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股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时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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