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 贫困地区法院“有编制没人去”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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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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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雪梅)昨天下午,在贵州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称,在贵州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法官人才紧缺,有的乡镇法官“有编制没人去”,基层法官任务非常繁重。他呼吁大学毕业生能到基层法院工作。此外,孙华璞还针对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工资太低人才不来
孙华璞介绍说,目前贵州司法系统一共有98个单位,基层法院的基础设施已经得到较好改善,“从原来一个法庭就三四十平米,到现在差不多有三四百平米”,但是人才短缺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他说,现在县级基层法院都有核定编制,根据人口等因素不同,一般县级基层法院下属工作人员60—80个编制,“乡镇法庭的法官条件比较艰苦,收入不高,大学毕业生都不太愿意去。”
“别看法官坐着威风,其实他们需要走村串巷去做很多工作”,他说,乡镇的法官工资水平平均不到3000元,而上海等发达地区数倍于贵州,“进人难,留住人更难”。他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去基层法院就业。
调解案件有利有弊
2010年6月,较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在此意见中,较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调解为中心,广泛地讨论了各种调解(“大调解”)的性质、地位和意义,强调了在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基本原则。但此意见发布后,引起较大争议。
昨天,孙华璞表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根据具体情况定“调”还是“判”的。他说,针对农村纠纷,因为农村人都是熟人社会,打一个官司互相就成了仇人,而法院调解后,有利于双方关系缓和,尤其是一些家庭纠纷、邻里边界纠纷等。此外,调解成功后再上访的几率变小,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不过,“调解优先”也存在一些弊端,调解比判决需要更多的时间,会牺牲司法效率。孙华璞说,一些违约、失信的人也可能因为调解而“沾光”,“比如你欠我100块钱,我不还,按照法律判决,你不仅要还我100块钱,还要还我利息,而如果调解的话,就要讨价还价,较后可能你还少给了我10块钱。”
孙华璞说,“调解优先”可能还会牺牲法律的规范、指引作用,所以较高人民法院强调“调判结合”,对于一些案件,不能强调,当判则判。
死刑会越来越少
社会上有人呼吁“废除死刑”,也有人认为如果废除死刑,会让犯罪行为更加猖獗,让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惩罚。
对此,孙华璞表示,是否废除死刑是立法层面的事情,需要全国人大代表来共同决定。他说,从法院工作层面看,一直执行的是“少杀慎杀”的原则,“不是罪大恶极就不杀,可杀可不杀的,就选择不杀。”
随着人们素质的提高,社会宽容度越来越高。孙华璞说:“可以预见死刑会越来越少,但废除死刑还需充分研究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