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 目标是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作者: 日期:2012-03-13 点击次数:228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昨天下午,在湖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说,司法部门必须要朝着司法公信的目标努力,另外他认为还要建立一种客观评价司法公信的机制。

康为民称,司法工作努力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是98.99%,仅有1.01%的当事人还在申诉。但社会的感觉和这个数字差别很大,因此只有司法公信达到更高的水平,人民才有信心。

他说,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要加大队伍建设,队伍不优、作风不好,就会出现司法不公。第二个是狠抓审判质量,这是抓司法公信的根本。“结果不公正,过程很糟糕,就没有公信可言”。他坦承在接待群众、了解极少数案件在司法公正上还存在一点偏差。第三是全面做好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让司法的阳光照亮社会较黑暗的地方”。通过公正的审理,查清案件事实,为民生服务。第四是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的能力。第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包括来自检察院、群众和舆论监督等,及时通报情况。

另外,他提到还需建立一种客观评价司法公信的机制。“现在没有,仅仅看网民的反映,这是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