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刺母案"终审维持原判 被告获刑3年半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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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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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3月12日电(记者 林中明)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浦东机场刺母案”作出终审判决,决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该案于2011年10月19日由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浦东新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1年3月31日20时30分许,为向母亲顾某索要在日本留学所需学费、生活费,汪某搭机从日本东京回国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2号候机楼中步行道近旅客会合点处,汪某与前来接机的母亲顾某因上述费用问题发生不快,当其母顾某明确表示已没有财力再供汪某继续在日本留学时,汪某从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拿出准备防身用的两把尖刀,向其母顾某的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致顾某身上多处裂创、伴左侧血气胸、肝 、胃、脾破裂、左肝静脉破裂、腹腔积血、右手肌腱断裂等伤,经法医学鉴定,顾某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汪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2011年6月,经司法鉴定,汪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检察机关认为,汪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汪某不服一审法院对其作出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判处,认为刑期过重,提出上诉。2011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上海市检察一分院派出检察员出庭,并提出维持原判的检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