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2 点击次数:112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徐盈雁) 3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2011年,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令他印象深刻。

苏荣认为,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过去一年,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更加重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狠抓队伍建设,这是新一届高检院党组所反复强调的,苏荣对此十分赞赏。他说,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苏荣说,江西省检察机关在2011年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江西省检察院深入开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教育,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各项要求,制定《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3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5次;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了191名人民监督员。苏荣表示,相信江西省检察机关能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