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立法需明确管制边界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2 点击次数:132

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引起与会代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

互联网近年来在中国取得了飞速发展,面对拥有5亿多网民的全新生活方式,法律显然不能缺席。

网络立法既要“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也要保障网民的自由权利并为其提供完善的救济机制。目前,除了国家安全法、著作权法、刑法等法律中有一些相关规定,专门性立法集中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低位阶的立法偏重于管理部门的利益,对权利的保护则重视不够。

由此,国家层面的立法要做到利益的均衡配置,关键在于确立政府管制的边界,以审慎的态度在立法中充分兼顾国家、社会、公民的各种利益平衡。除了在必要的领域如网络交易等加快立法之外,亦须尊重网络自身的发展规律,培育网民自治的传统与习惯,用自治的方式完善互联网治理。

(摘自《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