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制造的“血统”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日期: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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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制造的“血统”
全国人大代表马宗林表示,在某些行业,甚至包括公务员行业,现在是“血统决定了身份,身份决定了收入”,老子是干这行的,儿子进这行的门槛就会低。这不利于就业公平。(3月11日《北京晨报》)
马涤明:“血统决定身份”现象,根本问题出在“体制”上。体
制内高度封闭运行,外部监督难以介入,那么只怕体制内自己想不自定游戏规则都不行。基于人的自利考虑,那么自己首先会照顾自己和自己人的利益,老子首先会想到儿子的利益,所以才有了“拼爹游戏”的流行。
“拼爹”与“血统决定”现象反映出人的社会自利本能,而不合理的是体制内的超常权力与能量,这种超常权力与能量存在一天,“拼爹游戏”就不会自行消失;实实在在的利益面前,不能只靠个人的思想觉悟。欲彻底解决问题,不动体制肯定不行。
“嫖宿幼女罪”不能止于废除
嫖宿幼女罪的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略阳县“嫖宿幼女案”之后,嫖宿幼女罪更是被民众诟病。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3月11日《广州日报》)
欧木华:强奸罪较高可判死刑,而嫖宿幼女罪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这个角度来看,嫖宿幼女罪确实可以成为免死牌。但另一方面,强奸罪的较低刑期是3年,而嫖宿幼女罪较低是5年,换句话说,如果废除嫖宿幼女罪,用目前的强奸罪来惩处犯罪分子,有可能出现犯罪分子可被“依法”少判两年的怪事。
按一般的理解,既然已经说明奸淫幼女必须从重处罚,又何必列出某些奸淫幼女的恶劣情节可以从重?因此,这么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让法官产生理解上的偏差,比如会认为前者的从重是低于后者的从重。另外,所谓“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这意味着什么,不能不令人担忧。
因此,笔者以为,既要废除“嫖宿幼女罪”,也要修改强奸罪。如果一定要列出“奸淫幼女多人”等恶劣情节,不如将这些恶劣情节纳入强奸罪中,可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较重处罚”之列,以示和一般从重处罚有所不同。
极有必要实施“结构性减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表示,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每个秘书长都要给房子、配汽车,这些支出较终都是老百姓买单。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3月11日中国经济网)
毕晓哲:说到减轻公众负担,如果对官员数量也实施“结构性减官”,也一定会获得公众支持。政府机构庞大、官员数量太多,本质上和“税负”一样会吞噬发展成果,造成严重的行政成本浪费,“结构性减官”和经济领域的“结构性减税”实际上又是一个相辅相成、有内在联系的关系。
具体而言,首先要从政府机构设置上进行合理配置和优化,“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事业单位)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其次,革新公务人员淘汰机制,真正打破“金饭碗”。至少要从根本上改观公务员队伍多年来“只进不出”的不良现状,实现公务员队伍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