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两会”诠释法治湖南的历史思辨
来源:红网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36
2012年3月10日下午,在于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运用法治的方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较关心、较直接、较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对于记者们尤为关注的法治湖南问题,周强书记再次重申:“法治湖南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长期努力。”
建设法治湖南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维护较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需要,也是湖南省委根据新形势,立足新起点,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意义重大的法治湖南建设,以周强书记为代表的湖南省委决策层高瞻远瞩,充分认识到它是一个长期的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客观条件的发展,也需要人的思想认识的主观条件的发展,并对法治湖南建设的进程有着沉稳扎实的规划,可谓湘人之幸,国人之幸!
我国传统社会由于受封建主义的影响,历史上民主和法制的观念始终没有占据主导地位,缺乏依法行政的习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状况还时有发生。反映在湖南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有着一定的生存空间。要形成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更是需要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正是着眼于此,湖南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推动法治湖南建设,2008年即出台了国内首个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空白。此后,湖南连续出台《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规,给中国建立法治政府贡献了一个“湖南样本”。“敢为天下先”的湖南人在法治湖南方面的卓越作为,充分印证了周强书记“坚持不懈地长期努力”的铿锵话语。
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只有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方能营造湖南发展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湖南省委、省政府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11年8月2日正式颁布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堪称湖南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纲要》深刻阐明了建设法治湖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为未来十年法治湖南建设做出整体规划,一方面又根据当前法治建设的实际,对“十二五”时期法治湖南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再一次体现了“坚持改革创新与循序渐进相结合”。
同时,周强书记提出法治湖南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湖南人民也没有理解为停滞不前,徒具虚文。新的一年,湖南的法治建设,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方针指导下,着力拓展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推力,进而提高整个湖南的法治化水平。笔者深信,有着几千万三湘儿女的不懈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法治湖南的精神实质必将在三湘大地生根、开出奇葩、结出硕果。
[作者: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