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团:10件议案不只关注环境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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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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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邱春艳) 3月10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此次会议上,北京代表团向大会提交的10件议案中有3件关注环境问题。
令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张庆伟代表高兴的是,去年他提出的议案内容已经被全国人大写进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此次来开会之前,他走访了多个政府部门,并经过和专家、行业协会等的讨论,领衔提交了6个议案。这6个议案都与法律有关:制订环境监测法的议案、制订乳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在刑法中设立“袭警罪”的议案、制订生态补偿法的议案、制订室内环境污染防控法的议案、制订饲料法的议案。
“目前我国对室内环境污染防控的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尤其是有些产品被冠以绿色地板、环保涂料等,但实际上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识别真伪。”张庆伟认为,“室内环境污染防控法应明确将办公楼、住宅、汽车等室内环境污染防控纳入法律,并且要明确对建筑装修材料等环节的监督和监管,同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等。”
针对年底“突击花钱”、“突击拨款”等行为,北京市科委主任闫傲霜代表提出了修改预算法的议案。“现有的预算法明确,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这样的话,超收的收入必须在当年支出。”
她建议通过修改预算法,改变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决策程序:“人大对预算超收收入‘报告制’改为‘报批制’,即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必须先报请人大常委会审批,将超收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合理分配政府、财政部门及人大常委会等之间的预算权。另外,要进一步明确超收收入的使用范围和支出原则。将超收收入的用途范围调宽,同时明确为硬性规定。用途可规定为除首先用于弥补赤字,应该注重向‘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倾斜,更好地让财政收入有效地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
除此之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代表提出的关于数字化中文字体、字库知识产权保护,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代表提出的修改公司法等3个议案也都与法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