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财产申报成为防治腐败的“铁门”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70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徐日丹)如何让财产申报成为防治腐败的“铁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李钺锋今年在两会上呼吁,尽快以立法形式建立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

分析当前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执行不力的原因时,李钺锋说,尽管我国也实行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但由于诸多原因,使该项制度流于形式。

为加大法律反腐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工作,李钺锋建议尽快以立法形式建立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在立法中明确申报义务人的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公职人员。同时,应在立法中明确申报财产收入的范围,并明确申报期限。凡未按规定履行申报义务的领导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发现故意瞒报、少报财产收入达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罪标准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