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应全国联网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48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伯晋) 3月9日下午,人民大会堂。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间歇,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今年他提出的建议是,“建立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

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果之一。

据较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截至2011年9月,社区矫正工作已覆盖全国88%县市区和83%的乡镇(街道),累计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近79万人;累计解除矫正43万多人;现正接受社区矫正的有35万多人,并以每年8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

“随着全国人口频繁流动,非监禁刑罚的判决地与执行地分属不同省份的案件增多,目前全国社区矫正信息传递方法落后,加上跨省执行矫正的案件多,监外执行的罪犯流动性大,许多社区服刑人员因就业等原因加入到流动大军之中,需要跨省委托管理的数量趋增。”陈旭分析说,现实情况对社区矫正管理和执行机关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陈旭说,目前执行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的获取主要是依靠接收监外执行法律文书,即由判(决)定机关将法律文书以机要件或挂号信投递的方式送达,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此方法耗时长,遇到社区服刑人员人户分离、需要转送实际居住地时,历经退还法院、查找社区服刑人员新居住地、确认居住情况、明确监管责任单位、通知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宣告监管等一系列程序,花费时间可能长达数月之久,跨省执行的案件花费的时间会更长。

针对上述情况,陈旭建议建立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全国公、检、法、司以及各相关部门共享社区矫正信息。平台覆盖全国、布点到街道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及时传递跨省判决和执行情况,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