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办案近百件靠什么?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50

2011年,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00多件2000余人,比上年递增20多个百分点。面对工作量不断加大的压力,该院始终保持办案零超期、零错案、零撤诉的纪录。

人均办案近百件的公诉大户,如何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温龙的回答是:“刑事案件进入案管中心时,就已经为效率与公正提供保障,靠的是对案件的科学规范管理及部门间的合作。”

2011年3月,石狮市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刑事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对办案过程实行同步监督。案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别小看案件受理登记这一环节,这是对案件受理时间上的管理。案件一经登记,那一天就开始计算时效。以往刑事案件由办案部门直接受理登记,经办人囿于手上案件多,对新送来的案件可能会在受理时间上延后登记几天,这种现象并不鲜见。改由案管中心统一登记后,就避免了这种情况。办案管理软件运行时,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进行录入,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及主要证据在审查逮捕环节录入后,公诉科承办人可以直接导入;起诉期限临近届满前3天,系统自动提醒。此外,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卷宗、法律文书等送达事项,由案管中心统一负责,这些都为提速办案节省了时效。

案管中心通过办案软件系统对案件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同时,每月调阅业务科室干警承办的15个案件,从实体、程序等各个执法环节,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逐项评查,发现问题,每月通报,网上发布,载入执法档案,接受全院干警监督。要办高质量的案件,就要从细节规范抓起。“法律文书里用错一个标点符号,或者一个句子里出现词不达意的表述,案件都会被认定有瑕疵而受到通报。在案件规范管理中强化了干警办案责任心。”让张温龙感到欣慰的是,案管中心成立至今,只发过2次《规范执法建议书》和1次《案件质量问询书》,2011年7月至12月无通报。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石狮市检察院的做法值得推广。他说,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否做到零超期、零错案、零撤诉?能否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当前,有些人的固定思维是,案多人少就向上要编制、增人员。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突破这种传统思维,从成立案管中心入手,再造办案流程,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值得推广。石狮市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只要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从细节入手,勇于创新,勇于改革,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保障现代化的水平,就能突破案多人少的瓶颈,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双赢。

(本报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吴美满 蔡荣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