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别报道】纳税人问“收税人”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罗敏夏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46

(何籽/图)

通过@南方周末与@南方周末经济两个官方微博,数百名读者——也是纳税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而12位在第一线的“税官”,给出了他们的回答。请不要视之为一次“官方回应”,这仅仅是税务体系内外的人们,一场关于税的诚意对话。

 

税改成为两会热议的焦点之一,而在会场之外,第一线的税务官员们,既是征税人又是纳税人的他们如何看待这个话题?从3月2日开始,我们通过南方周末的官方微博,向广大读者征集到了数百个期望抛给“税官”们的问题,有的尖锐,有的深刻,有的充满奇思妙想。

经过挑选,带着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十几位分散在全国税务一线的工作人员。请不要视之为一次“官方回应”,这仅仅是税务体系内外的人们,一场关于税的诚意对话。

在读者提问中,出现次数较多的问题是我们缴纳的税到底被花到哪里去了、用在我们身上的有多少。很遗憾,这不是税官们所能回答的。一位在微博上看过这些读者提问的税务工作人员为此特意对南方周末记者澄清这一点:税务部门只负责税款征收,如何使用是由财政部门负责的。

在采访中,“税官”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在两个方面却具备共识:

一是,他们都认为,税收的增长速度不应该比GDP增长速度更快。现实是,2011年全国GDP同比增长9.2%,而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了22.6%。

二是,税官们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了一点,现行的个税征收机制,其实只是做到了对中等及以下收入的“工薪族”们的纳税监管,那些真正的富人们,往往有办法让收入脱离税收监管,这其中还包括了很多灰色、黑色收入,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

税收不应跑得太快

@朱子高rhing(上海某银行职员)GDP增长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保持什么关系比较合适?

马伦(北京地税)税收增加本来就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之一,经济好税收当然多,但税收增速不宜过快,应当与GDP增速相匹配。

赵茂盛(新疆特克斯地税)这些年税收都是20%的增长,目前超过GDP增长太多了,分配比例过重。

康井平(河北井陉县国税)税收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财政职能,二是经济职能,三是监督职能。因此其经济杠杆作用很大。但过于强调其财政职能,税收就成了政府融资的工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就打了折扣。这就是为什么在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下,中国的企业税收负担却在增加。现在国际经济大衰退的环境下,税收增长速度更应该低于GDP增长速度,可实际上却高了不少。

张超(浙江诸暨地税)现在物价增长很快,如果税收再迅猛增长,老百姓会有意见。我们诸暨中小型企业特别多,金融危机已经倒了一批,现在他们又到了一个很严峻的阶段,今年企业经营可能不会有很大增长,但我们税收的目标已经定了15%的增长,也就是说我们的税收指标必须完成这个目标,可能还得超额完成。

@还是图样图森破(武汉学生)有时候看到某些地方高调宣传当年税收成绩喜人、大幅增加,你怎么看待这类现象?

王岩(广东深圳地税)前几年这种宣传比较多,作为税务人员我感觉不安。税收收入长期较大幅度超过GDP增幅,长期较大幅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这说明现有的税收政策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了,需要进行以减负为目的的税制改革,并改革目前以任务下达方式确定的收入任务指标。而且,这类宣传还会引发社会负面情绪,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作为普通公民,感觉国家越来越富,居民的生活越来越紧巴,十分无奈。近一两年的宣传报道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已经比较低调了。

张超:其实在我们浙江,政府方面一直有“藏富于民”的理念,富裕起来大家都能看到,没必要一定要通过税收多少来反映。以诸暨为例,我们财税收入占GDP的比例是11%,但这个比例在有的地区高达30%。

康井平:我相信数字的增长肯定是报表上的真实数字,但从内涵而言,也要注意到这个数字未必是当地实际的企业经营状态的体现,其中有一定程度的过头税(编者注:过头税是指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分地向民间收取的做法)。尽管我们在制度上对过头税有严格限制,但在任务压力下,过头税的情况不可避免。

王海春(浙江舟山国税)税收大幅增加对于政府而言,意味着有更充裕的财力开展各项工作,如果能够将增长的收入主要用于民生,那是值得高兴的,这些增长的部分,只要是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征收,那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而,只要是来得正、用得值,我觉得应该为这些同行辛勤工作的成果感到高兴。

章勤云(上海税务)这也是对政绩的宣传,在其位而谋其职。当然,高调宣传并不是必要的,关键看如何使用这些税收收入。

个税管不住有钱人?

@懒小江(呼和浩特学生)如今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政府也在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缩短这种差距,但我们感觉效果并不明显。你觉得效果如何?这种方法是否确实有效?是不是应该还有辅助的方法?

张超:说说我自己日常感受,我们单位的一些同事,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月能省100-200元,现在青菜都要三块钱/斤,减的部分也就是几顿饭钱,减税减再多也跑不过物价增长。另外,在我们辖区里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的收入大部分都没有超过起征点,有的企业收入高一点的人也是有一定避税手段,比如实际收入6000元的,但其实是按2000元报上来,这个调整对他们也没有意义。根据我们调研,只有比较规范的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因为这个调整减税。效果不是没有,确实不明显。

康井平:这个问题坊间舆论议论比较热,似乎个税提高起征点就可以杀富济贫,实际上通过提高起征点来解决贫富分化的问题,没有太大意义。越是高收入阶层的人,往往收入来源越多,其中还有很多灰色、黑色的隐形收入,这些不透明收入往往税务部门是无法掌握的。如果高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都能正常纳税,起征点调不调无所谓。

赵茂盛:结果就是拿工资的人在缴税,没法在工资里体现的一些分红啊、隐性收入啊就无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1个税目里,真正执行到位的就是工资薪金这一个,社会上热议的加班税、月饼税,也就是在这个范畴内的,税负不公的问题就往往出现在这里。

王海春:收入者的收入来源较广,对征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征管手段做到对所有纳税人都应收尽收,这样才能完全彻底地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但这需要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配合,比如个人实名账户和相关结算制度,这一点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得比较完善。但我们现实中,有些人喜欢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结算,有些数额还特别巨大,这还是容易形成税收的流失。

王岩:其实,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税收政策也作了力度比较大的调整。之所以我们感觉不到,是因为政府对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中产阶级关照不够。个税起征点调高之后,较低税率降低了,但中产工薪阶级比较普遍的收入段,即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20000元之间的税率从原来的20%调整为25%。而且征税时不考虑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购房贷款等支出,所以中产阶级的压力比较大。

马伦: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大的原因很多,要缩小贫富差距,显然不能光靠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手段,在税收手段之外,还需要法制、行政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薄荷33(前税务经理,广州)个人所得税国内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与国外实行的以支付能力来纳税的综合所得税制相比,除了税源管理方便,我们的优缺点是什么?

王岩:个税征收,目前模式的优点是,简单方便,容易计算,无需税务中介介入。缺点是,不能真实反映个人生活成本,比如有孩子,养老人,要供房的家庭支出大,但这些支出无法扣除,又比如深圳的房价3万元/平方米,东莞的房价6000元/平方米,其实深圳的家庭支出高了很多。在社会诚信度提升、个人雇佣情况和银行流水等数据采集完备的基础上应该可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