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会听善说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60
□汪明卓
3年前,我刚进入法院时,常跟一位即将退休的法官老张闲聊。老张在3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所承办案件的调解率在全院始终名列前茅,很多当事人都非常信任他。老张曾经办理过的一起信访案件引起了我深深的思索。
那是在5年前,老张从法庭调到立案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有一天,他接待了信访当事人老李。老李因为一件执行案常年赴省进京上访,是个很多人都为之头疼的老上访户。那天,在信访室,老张整整一个上午都静静地当着听众。当老李讲得渴了,老张就倒上一杯水,当老李眼睛湿润了,老张就递上一张纸巾。
也正是这半天的时间,老张与老李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在随后的多次接触中,老张从情理、法理入手,不停地做着老李的工作,还积极协调执行局加大对老李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尽管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只执行了部分标的,但老李对老张心服口服,从此息诉罢访,两人还成为了朋友。
听罢,我静静地思考着。为什么在别人看来有些偏执的老李却能这么信任老张?为什么同样是劝说,老张却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呢?思来想去,答案还是在老张的“听”和“说”。
法官要学会“听”。或许很多人会不以为然,觉得谁都会倾听。殊不知,司法服务始于倾听,法官的倾听绝非易事。在倾听中,法官要有耐性,有耐性才能让当事人倾吐心声,尽抒胸臆;要善于总结,才能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诉求;要将心比心,才能设身处地了解当事人的苦楚;要换位思考,方可彻底知晓当事人的难处。法官的认真倾听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尊重,更是对当事人呼声期待的积极回应。
法官还要善于“说”。司法服务不仅仅只是判决裁定,其中还包含释法明理、普法宣传等内容,法官的说绝对是个大学问。面对急切需求法律支持的当事人,法官在公开公正的大前提下,要用诉说缓解他们紧张迫切的情绪,消除他们之间激烈的矛盾对抗,促使他们接受法院的裁决。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温情,让矛盾和纠纷消弭于无形,让怒目相向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这一切都是可以通过法官高超的语言技巧得以实现的。
法官学会“听”和“说”,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在周而复始的司法服务中,法官只要多留心、巧用心、善学习,就能积累“听”和“说”的经验,掌握“听”和“说”的技巧,就能像老张一样,成为一名备受群众信赖的人民法官。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