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医调委省钱又便捷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28

□本报记者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去年11月成立,至今已有4个月,然而主动找上门的患者或医院却寥寥无几。在接到的23起医疗纠纷案件投诉中,能够受理的只有8起,其中1起已经调解成功,另7起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

“成功调解的一起是一例宫外孕手术引起的纠纷。患者家属称,由于医生延误,导致患者手术大出血,被迫切除了输卵管。事后患者家属采取堵截院长、将铺盖搬到院长办公室等行为,向医院索赔。”医调委主任吴跃霞告诉记者,事后患者和医院都找到医调委,当时患者索赔60万元。通过查看病例、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的意见评估,调解员发现,手术前医院和患者存在沟通不畅的因素,而医院也存在病历记录不完整的问题。经过调解,医院赔付患者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吴跃霞说,患者寻求医调委的救助,要比走司法途径和医学鉴定成本低且更便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结果难以预料;而如果走医学鉴定的路,很多患者又有所顾虑,怕鉴定的结果院方没有任何过错,那么自己将什么也得不到;如果通过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患者容易认为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是“父子”关系,对其调解的公正性心存疑虑。

另一方面,即便患者主动找到医调委,但医院不一定会接受调解,只有在其本身存在过错或患者家属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时,才会接受医调委的调解。

目前医调委有7名工作人员,他们都是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保险人员以及法律工作者。但是,从受理的纠纷来看,医调委的功能并没有得到患者的完全认可,患者对其公正性的怀疑始终存在。吴跃霞称,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误认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一个偏向医院方的组织而抱有较强的戒备心。为此应当加强医调委作用的宣传,使患者认识到医调委不仅是独立于患者、医院和保险公司三方的民间机构,而且是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