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取洋名“亨利”的来由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日期:2012-03-11 点击次数:162

林行止

在《唐人番名可以休矣》(《上海书评》2011年1月9日)一文中,笔者曾指出:“满清逊帝溥仪之名亨利,当然更贻笑大方(Henry Puyi,真的不成体统)。对于其苏格兰籍教习庄士敦(R. Johnston)来说,叫亨利当然比溥仪顺口,只是如此一来,这名儿皇帝便等于英美学童,在庄士敦眼中,溥仪亦的确不过如此,亨利亨利,哪还有半点出身帝皇之家的气象?!”

溥仪为何要起洋名,读高伯雨译写的《紫禁城的黄昏》,才知“来龙去脉”:“我(引注:原作者庄士敦)在毓庆宫教了两年后,逊帝请我替他取个英文名字。为什么有此举呢?原来中国皇帝的御名,从来不许臣民乱叫的,人人都要为皇帝避讳。逊帝在紫禁城里,有时手谕‘臣工’,都是不署名字,因此他遇到了写英文信给我,或与其他外国人通信,或在照片上签名,没有一个英文名就感觉很不方便了。于是我开了一堆英国君主的名字给他看,主张他取亨利(Henry)这个名。后来有些外国人写文章提到他的名,叫他为亨利·溥仪,那是不伦不类的。溥不是他的姓,溥仪本是名,怎可以割取名的第一字来做姓呢?(引按: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传主署名爱新觉罗·溥仪〔Puyi Aisingioro〕)”溥仪所以叫亨利,至此“真相大白”。

高伯雨以秦仲龢之名译写《紫禁城的黄昏》,1965年出版,若干年后台湾李敖重印此书,对高氏译写之功,推崇备至(出于“百弹斋主”之手,尤为可贵),说译者“就全书‘戏肉’,夹叙夹议,精彩非凡,虽然议论之中,不无党见;然查证引据,颇具功夫,令人佩服”。1988年台湾跃升出版社翻印此书,未知是否便是此部李敖的重印。不知什么缘故,2009年台湾博雅又有陈时传的同名译本,而隔了两年的2011年,内地华文出版社则出耿沫的翻译并改名《暮色紫禁城》(这个译名很差劲)。这数本“庶出”的书,译者虽另有其人,但可能都是据秦仲龢的原译改写!

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今年初出版高伯雨著作十巨册(不称高伯雨全集),编辑印刷俱甚专业;《紫禁城的黄昏》收为第十册。

《紫禁城的黄昏》原名Twilight in the Forbidden City,作者庄士敦(Sir R. F. Johnston,1874-1938),于1934年初版,一年中再版两次,此后似声沉影寂;至2008年才再版,2011年再刷,这类性质的书籍销场突旺,也许与中国崛兴受世人注目有关。

庄士敦,苏格兰爱登堡人,牛津摩德兰书院文学士(硕士学位是“送”的,牛津剑桥通例,毕业三年后填表便可得此学位),考入殖民地部,1898年二十四岁派来香港,任港督私人秘书后“外放”(指离开督宪府)当辅政司。1904年至1917年调任英国租借地威海卫民政长官,1919年受聘为“宣统皇帝”的英文教习,至1924年溥仪被赶出紫禁城为止。1926年任British China Indemnity Commission秘书,翌年改任威海卫行政专员,1931年10月1日威海卫归还中华民国,他便“落旗”搭乘英舰回国!

回英后庄士敦马上获伦敦大学聘为中文教授,1935年他把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搜集的一万六千余册中国典籍赠与该大学的亚非研究学院。1937年他正式退休,隐居他“已经营数年”位于苏格兰Craignish湖心的小岛Eilean Right,岛居有中国式花园并升“满洲国”国旗,“以示不忘故主”。1938年3月6日病故。庄士敦未婚无后,嘱近亲把其骨灰撒在湖畔。

庄士敦与香港颇有渊源,除曾“为官”之外,还于1929年获香港大学颁授法学名誉博士学位,其时《紫禁城的黄昏》尚未出版,港大对他较早前出版的数本有关远东(缅甸及中国)专著十分推崇。庄士敦本来大有机会任香港总督,据高先生是书“译者前记”引述,庄士敦第一次在威海卫供职时,以中国名字林兆阳写过一本A Chinese Appead to Christendom Concerning Christian Mission(《一个中国人对在中国的教会人士的意见》)的书,对英美传教者颇多批评,当林兆阳“真身”被查出后,教会对庄士敦“大有意见”,以至可能游说英廷放弃委他出任要职的念头。

还有一点必须厘清的是,高书说庄士敦1904年至1917年任威海卫行政长官,恐为民政专员(District officer)之误;而1927年获英廷委为威海卫的行政专员,则应为行政长官(British administrator)。事实上,行政长官与行政专员已足令读者一头雾水。从1931年威海卫主权交还中国英国派军舰接走“落旗归国”的庄士敦看,行政长官与总督(卫督〔古称京城以外的行政区域为卫〕)无异。

关于庄士敦退休后隐居事,笔者从骆克传记《苏格兰与中国》(Shiona Airlic: Thistle and Bamboo-The Life & Times of Sir James Stewart Lockhart,港大出版社)获得更具体的资料。原来庄士敦一共买了骆克故居附近Loch Craignish的三个小岛。上文说此小岛“已经营数年”,是笔者加上,因为岛上既有中国式花园,断非“即买即住”。据骆传,庄士敦购入小岛之年果为1934年。骆克(湾仔骆克道的骆克)与庄士敦长年在威海卫共事,并成莫逆,时相过从,骆克传记因而多处提及庄士敦。笔者骆传书名的中译,以蓟(Thistle)为苏格兰“国花”,而竹为我国独有。怡和(渣甸)洋行两位创办者兼大股东俱为苏格兰人,因以蓟为商标。译为《苏格兰与中国》,似比《蓟与竹》较易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