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代表比例更要注重代表质量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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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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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一草案规定,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这是自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以来,第一次明确降低党政干部代表比例。(3月10日中新网)
调整代表比例,适当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增加农民工代表人数,这是制度进步的体现,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情。但如果增加比例的代表多是“5年零提案”或者是“种了他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代表,则会使调整代表比例失去本来的意义,因此,笔者认为,调整代表比例更要注重代表质量。
其一,在选民中大力宣传《选举法》,普及民主选举知识,切实行使选举权,选出真正合格的代表。其二,候选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不能是到会不发言不提案只会举手吃饭的老好人。其三,候选人与选民互动,提出并宣传“政见”,将如何“代表”选民参政议政,作出了承诺,告知选民,以调动选民的投票意愿。其四,在人代会后,人民代表应该向自己选区的选民作一个述职报告,把人代会会议精神和会上各种报告的详情,以及他在人代会上的发言、提案、建议、表决之类的活动情况向自己的选民通报,作个交代,以检验自己在大会上的活动情况是否真正代表了选民的民意。这既是选民的合法权利,也是人民代表义不容辞的义务。
只有注重代表质量,才能避免人民代表以个人的意志代替人民的意志,真正代表选区选民的利益,成为选民的喉舌。
[作者:李六合]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