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谁走向市场应有公共决策程序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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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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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余瀛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六项重点领域改革,其中包括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超过3000万。如果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算起,事业单位改革如今已经走过了近20年的历程。其间,相关的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延宕至今,今年事业单位改革应有哪些发力点,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
改革的核心价值是“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委员在讨论中认为,目前,事业单位改革主要任务还是清理摸底。此前统计说126万个单位,涉及3000万人,实际上肯定还不止这个数字,加上退休的1000万人,编外人员也有将近1000万,也就是接近5000万人的规模。也正因此,才有必要在清理过程当中逐步进行分类。
“报告中谈了四个分,即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这反映出改革的难度和价值取向。但是核心还是价值取向问题,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分’字,我觉得事业单位改革要抓住‘分’字,要分解事业单位这个概念。”吴江说。
吴江认为,“事业单位”的概念目前较为混乱。要理清这个概念,需要首先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1993年提出事业单位改革以来,我们可以说走了十几年的弯路。改革,说到底就是甩包袱,把事业单位推向市场,但事业单位丢掉了“公”字,就丧失了公共性。教育、卫生、科技都走了这样一条弯路,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
“现在倡导分类改革,其实还是一个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哪些可以走向市场,哪些不能走向市场。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不是唯一的属性,较重要的是事业单位还要维护国家的管理职能。”吴江说。
“法定机构”是改革的方向
“事业单位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来自深圳市的钟晓渝委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的答案就是“法定机构”。钟晓渝说,所谓“法定机构”,就是把很多事业单位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责任,以法律的方式来赋予它权力。眼下的深圳市正在这样尝试。比如说深圳市的公证机构,过去是事业单位,现在通过改革,公证机构成为“法定机构”,通过公证法来赋予其具体的管理权限及责任、义务,通过法律来约束其社会管理行为。
“法定机构应该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钟晓渝说,“需要回归社会的,就让它回归社会,成为社会中介机构。有些要担负一些社会管理职责的,比如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则要通过立法来界定其职能。”
如何界定需要公共决策程序
“凡是能够实行企业化的就企业化,不能企业化的就事业化。要体现某种政策功能或者是有社会效益的事业单位,不能企业化,还是要依靠财政拨款,全额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内。”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持此种观点。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哪些单位具有社会效益,哪些单位不具有?蒋洪认为,究竟有没有社会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有多大,由谁来判断,怎样检验,需要有一个公共决策程序,或者民主决策程序来决定。
蒋洪进一步解释说,简单说就是让老百姓来决定,哪些单位必须走向市场。
事业单位改革看似千头万绪,其中较牵动人心者,当属社保制度改革。
吴江认为,目前把事业单位的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都捆绑在政府身上,是有问题的。
吴江认为,解决的方式就是让事业单位确立独立的薪酬体系。此外,事业单位还要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
3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公开表示,解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较根本的办法,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现在已经在五省市试点,合适的时候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万众瞩目中,事业单位改革这列东方快车,已经鸣响隆隆汽笛声。
本报北京3月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