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玖回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来源:中证报
作者:陈鑫
日期: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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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发行和配售权试点都应试一试
建议修订完善证券法,明确和完善长期资金投资股市的制度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9日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提交的提案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证券法,包括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股市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等。
在回应“10日IPO综合措施出台”消息时,他表示不知道这个信息。他说,未来改革将不局限于发行环节,在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应“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有关存量发行、探索配售权试点及扩大网下配售比例等有利于市场健全的措施,都应该试一试。
朱从玖表示,目前的发行体制改革存在五大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多年来提及发行体制改革时都集中关注新股定价和上市。事实上,发行意味着对公司定价,不仅关注新股,也要关注老股。在成熟市场上,都会采取存量发行等方法让老股上市。二是我国资本市场与成熟市场差异较大,26.5%的股票由个人持有,换手率高、交易频繁,投资者教育尤其重要。三是新股定价问题。到底应该由机构定价还是个人定价?一般来说,由个人定价发行价格很可能会高于机构定价。四是如何建立投行的内在约束机制。投行业“一手托两家”,一方面帮发行人卖好价格,另一方面帮买方买值得投资的品种,因此对投行专业素质提出很高要求。五是明确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
对于这些问题,朱从玖表示需要综合治理,因为发行体制改革不仅关乎发行环节自身问题,还涉及诸如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关联、监管制度、会计制度等多方面,需在股票发行、承销、定价和新公司上市制度等方面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目前,针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市场热议存量发行、探索配售权试点及扩大网下配售比例等措施。朱从玖表示,已经注意到存在正反两方面的建议和观点。尽管有诸多反对的声音,但他表示这些制度的推出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全,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都应该试一试。
朱从玖对进一步修订完善证券法提出七条建议:
一是要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健全证券市场体系。进一步明确证券的范围,丰富多元化的产品供给和多层次的市场结构,推进统一的债券市场建设,为中小、小微和“三农”、创新企业融资提供便利途径和条件。
二是要更好地健全基础法律制度。安排鼓励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股本与资本市场发展良性互动等。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全国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股市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使证券市场成为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渠道。
三是要更好地建立行业体制机制,以满足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市场中介机构的要求。明确中介机构职责义务,促进归位尽责,充分发挥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作用。
四是要更好地完善尊重市场规律、强化资源配置基础功能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放松行政管制,鼓励市场创新,促进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市场投融资效率和质量。
五是要更好地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退市制度,完善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集体诉讼等证券法律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六是要更好地完善适应证券市场监管实际和内在规律需要的执法体制机制,明确法定监管机构职权定位,推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统一的高效、权威的执法体制。
七是要更好地协调制订有利于满足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发展需求、加强国际合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监管机构跨境执法合作职责权限。(记者 蔡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