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形之手”破“无形之门”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10
点击次数:148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是政府工作报告论述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两会期间一个热议话题。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投资领域不断拓宽。但一些领域对民间资本进入设置的门槛仍然较高,有些行业,“有形之门”看似消除,但无形的“玻璃门”、“弹簧门”依然存在。
打破垄断,放宽准入,亟须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将那些无形的“玻璃门”、“弹簧门”或拆或破,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应从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民营企业在发展实体经济过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应加强调研,尽快出台操作性更强的配套细则,让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摘自新华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