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提建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将与待遇挂钩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作者: 日期:2012-03-10 点击次数:184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各级机关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晋升和待遇挂钩。

建平时考核制度

《意见》首次明确全市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提出今后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本市各级机关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平时考核评价量表”。岗位特性考核指标要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进行编制。

《意见》要求每年进行四次考核工作,前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较后一季度进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与平时考核结果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总分”。公务员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标准,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

与晋升待遇挂钩

公务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绩效管理奖金发放也将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酌情减发绩效管理奖金,不称职人员不发绩效管理奖金。

《意见》首次提出了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出现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被投诉2次以上等八种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