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日期:2012-03-10 点击次数:148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2-01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9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中24、26号的迎宾厂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政府对该地区的重新规划,已无法满足工业化生产需要。因此,公司决定对外出售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24、26号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出售资产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2-016《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长期贷款,用于长期股权投资;

5、向江门融和农商银行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6、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江门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一和议案二。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事宜请以公司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2-017《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2-01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江门市汇协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24、26号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

●本次交易实现后,交易产生的利润约为5,008.29万元(未扣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8,132.75万元的61.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较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须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的协议。

●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江门市汇协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再签订正式协议,后续协议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中涉及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过户,需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顺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江门市汇协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协公司”或“交易对方”)转让出售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24、26号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中24、26号的迎宾厂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政府对该地区的重新规划,已无法满足工业化生产需要。因此,公司决定对外出售迎宾厂区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物业,搬迁迎宾厂区到新购生产厂区,继续进行磁性材料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向汇协公司出售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778平方米,房产面积为20256.51平方米。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森”)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2]第0040号),该标的资产账面总原值为2,150.60万元,账面总净值为1,491.71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13.90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出售价为人民币6,500万元。公司与汇协公司于2012年3月6日签订了标的资产出售的合作备忘录。

本次交易实现后,交易产生的利润约为5,008.29万元(未扣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8,132.75万元的61.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较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须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的协议。

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汇协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并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江门市汇协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建设路82号-2第七层

法定代表人:黄健平

经营范围:房地产置业,物业管理、销售、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汇协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江门地区较具实力的物业和房地产投资公司之一,曾投资开发了江门中旅大厦、中环广场等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地产项目。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汇协公司资产总额1149821.25元,净资产700014.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汇协公司控股股东为江门升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其持有汇协公司70%的股权。江门升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志成先生,邓志成先生通过其持有100%股权的升运发展有限公司控股江门升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邓志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位于江门市迎宾大道24、2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778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20256.51平方米,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情况:

资产类型

地址

土地权证编号

用途

使用权面积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24、26号

江国用(2009)第109932 号

工业用地

39778平方米

2044年3月14日

(2)房产情况:

序号

资产类型

房屋坐落

房产证号

用途

建筑面积

1

房产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26号之二 全部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17990 号

住宅

2,561.10平方米

2

房产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26号 金工大楼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3515 号

非住宅

11,144.40平方米

3

房产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26号 焊接联合车间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09033507 号

非住宅

6,551.01平方米

上述标的资产为公司自用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3、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4、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出售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5、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标的资产账面总原值为2,150.6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658.89万元,账面总净值为1,491.71万元。

公司委托沃克森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标的资产评估值为5,013.90万元,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1,491.71万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