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玖:需提升机构对新股的配售比例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9 点击次数:194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申璐)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周五表示,新股定价还是应该由机构定价为主,要加大机构定价的责任,提升机构配售的比例,同时还应该管理二级市场的“炒新热”,避免其交易情绪传导至一级市场推高价格。

  3月9日下午,朱从玖在证监会召开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股定价还是应该由机构定价较为合理,如果由个人散户定价,新股发行价格可能还会进一步被炒高。

  朱从玖表示,由机构定价,目前对机构定价的压力还不够大,对机构定价的责任约束比较轻。需要加大机构定价的责任,需提升机构配售的比例,可能对机构的配售比例提升至80%,对个人投资者配售20%。这在很多其他资本市场都是这样的,有些对机构的配售比例甚至更高。

  朱从玖指出,新股定价还需考虑二级市场。因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关联性,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改革,想要把一级市场理顺,就需要建立二级市场的清晰机制。二级市场过热的交易情绪,过频繁的交易节奏和对价格的非理性推动必然传导到一级市场,影响一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等。

  朱从玖介绍,中国的股票市场发展22年形成了独特的交易特征,目前市场上有26.5%的股票由个人持有,交易量却占到了85%,这85%的交易量基本上就决定了交易价格。另外15.6%由专业机构投资者持有,交易量占15%,57.9%由法人持股交易,交易量很小。这个特征使得在二级市场的“炒新热”影响一级市场的定价。

  针对二级市场的“炒新热”,从二级市场着手解决,目前两个交易所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不仅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还改进了新股首日交易机制。周三、周四,深交所和上交所对新股首日发行做了停牌的安排,收窄了股价浮动范围,增加了换手率的限制。

  当被问到从二级市场对新股首日发行的情况做限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措施、临时措施,朱从玖表示,交易所采取的措施是从机制改革的角度一直在做,目前针对二级市场炒新股的情况使得措施更加严格而已,并没有实施新的制度,这是市场交易管理的正常安排。

  朱从玖还呼吁,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这在国际上很普遍,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既不伤害投资者感情和利益,又能把风险隔离。我们目前在做的,就是投资者教育,但是从效果来看,比如周四上市的两支新股,大量买入的仍是散户。

  发行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进度是朱从玖此次谈话的主要内容,他否认了近期将出台发行体制改革的重大具体措施,他指出,发行体制改革是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过程,具体的工作从2009年开始一直在进行之中,而不是靠某个具体的措施出台来推进。

  朱从玖强调,发行体制改革需要综合治理,不仅要关注发行环节的问题,还涉及到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者教育、中介机构发展等多方面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到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问题。

  朱从玖指出,当前专业投资机构的治理机制也存在不足,其信托责任是否有效值的探讨;会计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构也需要建立诚信操守;上市公司自身也面临着市场经济改革环境不健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