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广新代表:应主推“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
来源:一财网
作者:章轲
日期: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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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作为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推形式,充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让国家、员工和全社会都从中获益。”9日,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说。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森工集团董事长柏广新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柏广新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企改革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国企改革是否成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否稳固和牢靠。
他说,国有企业施行“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国有企业的财富原本就是由企业员工通过劳动创造的,员工入股企业,成为企业的股东,就是实现了对企业资产在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真正意义上的结合,劳动者成了企业的主人。可以说,全员入股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人阶级实现主人翁地位较根本的实现形式。
“这种模式是具有成功参照的。”他举例说,1978年实行的改革开放,就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分田到户”,对农民进行土地确权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而在国有企业中施行“国家控股,全员入股”模式,实质上就是通过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分股到人”。员工在企业工作,既为“大我”,也为“小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得到极大提升,解决了传统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
柏广新说,现在西方国家大型企业普遍采用股权激励模式,对员工出售(奖励)股权或期股,以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敬业精神,与这一模式所要达到的效果是一致的。
“这一模式对于加强公司治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柏广新说,这一混合股权结构,可以把大家捆绑在一起,结成利益共同体,互相合作,互相监督,任何一个决策和经营行为都会曝露在阳光下,这种倒逼机制迫使经营者必须搞好企业,对国有资产和小股东负责,从而在根本上消除了传统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痼疾。
柏广新对记者说,这种模式也是与“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相符合。规划提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无论是整体上市还是股份多元化改革,都应该首先考虑到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柏广新说,对于他的这一观点,“两会”期间有人担心,一些效益好的企业(比如中石油)如果全员入股了,员工是不是得到太多好处了?“我说,不要怕工人白捡钱。为什么工人白捡钱不行,资本家就能白捡钱呢?”柏广新说,相反,亏损企业绝对不能让工人入股,不能让工人赔钱,而应该由国家扶持或实行关停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