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案乱局】索赔第一案疑遭法院“劝退”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9 点击次数:172

  【财新网】(记者 宫靖)举国关注的渤海溢油赔偿事件又有新动向:自1月25日农业部与肇事者美国康菲公司达成10余亿元赔偿协议后,原本已有进展的法律进程,有所放缓。唯一在法院获得立案的“索赔康菲第一案”,疑被法院“建议撤诉”。

  “我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让我到法院一趟。我以为会通知案件开庭时间,结果法院却建议我撤诉。”张福秋告诉财新记者。

  张福秋是河北乐亭29名养殖户状告康菲、中海油案的原告方诉讼代理人。由于该案被媒体冠以“索赔康菲第一案”,并无律师执照的民间诉讼代理人张福秋,无意之间成为“名人”。

  据他介绍,接到法院电话的时间大概是2月11日。他当即赶至天津,并受到了“高规格”接待——天津海事法院一位副院长和立案庭一位负责人接待了他。张福秋说,两位领导对他非常客气,说打官司需要的时间会很长,并且有赢有输,风险很大。“两位领导较终建议我撤诉,回去找当地政府,接受调解。”

  张福秋介绍,他代理的案件索赔额达2.3亿,因此立案费高达120万元左右,目前已向法院缴纳60多万元。法院方面说:“只要我撤诉,立案费全部退回。未来如果对政府调解不满意,可以再来法院起诉。”

  张福秋也对法院表了态,如果29名养殖户同意撤诉,他就同意撤诉。29名养殖户代表之一的栾树海告诉财新记者,张福秋从法院回到乐亭不久,他就接到了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同样是建议撤诉,谈话内容与法院同张福秋的谈话类似。栾树海当即表示不考虑撤诉。

  3月6日,财新记者致电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该室一位负责人表示,他没有听说法院有上述撤诉建议。“这只是民间传言,建议媒体不要采信。法院至今并没有作出撤诉裁定,因此该案还处于立案状态,至时何时开庭,现在还没确定。”

  2011年6月,中海油与康菲公司共同持股的渤海较大海上油气田之一蓬莱19-3,B平台和C平台附近相继出现海上溢油事故。溢油不仅造成大面积海洋污染,还让环渤海的辽宁、河北等省市的沿海地区水产养殖遭受极大损失。

  从2011年7月起,众多受损渔民就一直筹备通过法律诉讼,向康菲和中海油讨回损失。但多起案件被青岛、大连、天津等地的相关海事法院拒绝立案。经历长达数月的碰壁之后,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突然打开诉讼大门,高调宣布对29名河北乐亭县养殖户状告康菲、中国海油案立案。

  2011年12月31日,该院副院长李秀杰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专访,称另一起107名养殖户诉案,也已进入立案审查阶段。他表态称“决不会让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告状无门,会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 107名养殖户诉讼案至今未接到是否获准立案的答复。29名养殖户诉案,目前仍是唯一一起被法院受理的索赔康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