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信测大股东违规买卖股票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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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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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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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见习记者 马安越)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8日对外宣布,中创信测(600485.SH)大股东北京普旭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普旭天成)在持有中创信测股份达到总股份5%时,未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并进行信息披露,上交所做出对普旭天成公开谴责的决定。
另外,上交所称会将上述公开谴责抄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并将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普旭天成在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7月6日期间买入中创信测股票1310.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5%,成为中创信测第一大股东。但普旭天成在持有中创信测股份达到总股份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86条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
中创信测,全称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12月成立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200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通信网测试维护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普旭天成成为中创信测第一大股东前,英诺维公司为中创信测第一大股东,英诺维公司为中创信测发起人股东,由贾林和张春光成立,两人分别持有英诺维公司50%的股权。2009年,由于贾林和张春光经营理念不同等原因,贾林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英诺维,称英诺维已形成公司僵局,请求法院判令北京英诺维解散。2010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英诺维于判决生效之日解散。根据法律规定,英诺维进入清算程序。2011年1月7日,英诺维清算组成立。清算组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决定采用大宗交易模式并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在清算期间出售英诺维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方案已获法院同意。按照计划,2011年7月7日英诺维应该结束清算,而正是在这个日期之前的几天,普旭天成入股中创信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在网络上鲜能找到普旭天成主动公开的公司信息。《新快报》此前从北京工商局调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灯,公司法人翟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