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短评快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日期: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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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理当取消
全国人大代表、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机场建设费的收取从理由上值得商榷,如果到机场要收建设费,那么到餐厅进餐是不是也该收餐厅建设费,他主张,收了20年的机场建设费该取消了。(3月8日《武汉晚报》)
机场建设费较初是为筹集机场建设经费而设
立的,如果说以前政府财政紧张,企业实力较弱,需要多方筹资修建机场,还能理解。可是,现在政府财政并不缺钱,机场也已逐步走向市场化,甚至改造成股份制公司上市融资了,投资建设理应明确规范,再继续向乘客收费,显然太不符合市场规则。
如果说这些是公共设施,那么民众已经纳过税,理应由政府财政出资,不应再从民众荷包里额外掏钱。如果说这些是企业的固定资产,那应该由企业自行投资,通过后期经营利润来回收资本,也不应由民众代为出钱。可见,这些不伦不类的收费项目,既违背了市场规则,也不符合公益性,理应予以清理。江德斌
“拉菲之贵”反衬不出“茅台之廉”
“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高得多。上一碗鲍鱼多少钱,上一碗鱼翅多少钱?”贵州一位人大代表如是表态。这位代表认为政府采购茅台“无可非议”。(3月8日《中国青年报》)
拉菲比茅台还贵,改变不了喝茅台属于高消费的事实。公款消费茅台,说白了就是公款高消费。认为政府采购茅台“无可非议”的代表,居然把政府部门和个人当做一样的消费群体等量齐观,把政府采购混同于一般的市场交易行为。更以“拉菲之贵”反衬“茅台之廉”,似乎“但凡消费不选较贵,即为节俭”。这些想法,反衬出公款消费的标准阙如。而一旦公款消费没有明晰的标准,就失去了“度”的制约,公款喝茅台就不过是必然发生的“公地悲剧”——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每个拥有者都有权使用资源,却无权阻止他人使用,较终导致挥霍浪费。
无论是禁止公款喝茅台,还是让包括公款喝茅台在内的公款浪费入罪,都少不了一个前提,即对公款喝茅台制定明晰的标准。首先,是一律不许喝还是特定接待场合可以喝?若特定情况下能喝,是否按人头确定消费上限?有了明确的标准,茅台酒才不会被公款“海量”消费。当然,这个道理也应套用到饭菜的消费额度上去,否则,不喝茅台光吃鱼翅也是公众难以承受之重。何足道
文物建筑不但要“盯住” 更要“守住”
媒体有关北京康有为故居面临拆迁风险的报道发表后引起高度关注,3月7日,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参加政协文艺组联组讨论时明确表态:康有为故居,我们会尽全力把它盯住!(3月8日《羊城晚报》)
“盯住”是一种表态,这种表态无疑是鲜明而且强有力的,但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个人色彩浓厚的观点,有效应也有局限。而且,“盯住”的说法也带有无奈的性质,励小捷局长的话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国家文物局会在保护康有为故居方面尽职尽责,但如果受外力影响较终还是被拆,文物局也无能为力。
想真正让文物建筑得以保存,不但要用眼睛“盯住”,更要动手“守住”。“守住”的办法很多,比如,唤醒沉睡的《文物保护法》,其第七章《法律责任》已经对损毁文物所要受到的惩罚作了明确规定,如果这些规定时过境迁,已经起不到事实上的惩戒作用,那么有必要修改相关条款,直至让违法拆除者感到肉痛为止。韩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