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俩证偷“长个”杭州市规划局遭诉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40

一个项目两个规划许可证,原本21层的杭州钱江新城“城市之星”项目凭此即“蹿高”至44层,深感“阳光权”遭侵犯的临近观音塘小区部分居民一纸诉状将杭州市规划局告上法院。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终审判决,认定杭州市规划局分两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违法,予以撤销该局于2010年8月19日发放的第二张建设工程许可证。

然而,法院判决结束已近4个月,判定撤销规划许可的项目一直如常施工,作为监管方的杭州市规划局并未予以叫停。居民告赢规划局的判决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事件:楼房违规偷长23层

“城市之星”项目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域,现行的设计方案为6幢44层150米的超高层建筑,实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据开发商滨江集团发布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公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签订预售合同789套,销售率达99.37%,该项目静态价值超过20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部结顶,处于外立面和室内施工的阶段。

据了解,2008年6月、2010年10月杭州市规划局分两次核发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2008年核发的规划许可显示,该项目楼层较高为21层,此规划得到周边小区居民认可。

然而,平静在2010年5月被打破。据观音塘小区居民介绍,当时该项目仍在施工中,杭州市规划局即召开听证会,称项目将在原规划21层的基础上加高至44层。小区居民当即强烈反对。而规划局未经正常公示程序,就对该项目核发了第二张规划许可证。小区居民章慎贤称,这高度已“严重影响”其小区住宅的日照时间。

诉讼:规划局败诉 项目照施工

部分愤怒的观音塘小区居民对杭州市规划局提起了行政诉讼。2011年11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定杭州市规划局核发的第二张规划许可程序违法,并要求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但时至今日,法院的判决仍然没有显现出实质效果。“规划许可撤销的部分肯定首先要停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品房处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状态,按规定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而杭州滨江集团企划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公司并未接到有关部门要求项目暂时停工的通知,“城市之星”项目一直处于施工状态。至于诉讼事宜,她表示,滨江集团只是行政诉讼第三人,并未正式参与此案件,也未与原告居民有过接触。

现状:规划局“不作为”尚无结局

对于作为监管方的杭州市规划局的“不作为”,业内质疑声颇多。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教授周复多即表示,由于市规划局违规发证,已经导致该楼盘的涉证商品房成为“违法建筑”。

3月6日,杭州市规划局公开通告了处理办法。通告称,在发证时,规划局已发现“城市之星”项目规划的高层建筑对部分周边住宅有日照影响。考虑到已出让土地的开工时间要求,2008年6月,对未产生日照影响的规划建筑部分(不超过21层)先行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待有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对日照受影响的现状住宅住户进行补偿后,于2010年8月再行核发剩余部分的许可证。

“但补偿并没有谈拢。”居民章慎贤告诉本报记者,对日照影响的认定标准双方存在争议,至今也未达成一致。

对于该事件的处理,规划局表示,在注销已被法院撤销的第二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上,据开发公司申请,也撤回了项目的第一张许可证。市规划局将按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对“城市之星”整个项目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人通知我们,我们没有同意。”章慎贤告诉本报记者。而与此同时,“城市之星”仍在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