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停建经适房主推公租房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18

继江西省后,广东省成为了又一个宣布停建经适房、主建公租房的省份。

3月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未来广东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将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方案规定,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

实际上,多年以前广东业界就已提出保障房只租不售的倡议。在今年1月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亦提出广州应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房,停建停售政府财政投资的经适房和限价房,依法限制已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转手交易。“主要是因为经适房在建设、分配等环节存在很多漏洞,容易出现资源的不公平配置现象。人人有房住,不代表人人都有房产证。”广州一位业界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停建经适房是《方案》较大的亮点,也是保障房制度的正确发展方向。但是,“没有销售这一退出渠道,意味着政府将承担庞大的财政压力,如何吸引和刺激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将是一个关键问题。”对此,广东希望通过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规范发展企业债券融资、组织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及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措施,多方位筹集资金。

上述广州业界专家表示,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不明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势必大幅减少,这将直接影响到保障房的资金投入。“吸引和刺激社会资金的进入是政府下一步必须快速跟进的工作,至少目前来说,企业还看不到保障房投资、经营的回报前景。”一位参建了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认为,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政府还有很多配套政策未跟上,包括企业资金的退出、利润空间的保障等,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