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唯冠称银行不拥有iPad商标权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20

  【财新网】(记者 田林 王姗姗)就在苹果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判决仍悬而未决之时,深圳唯冠债权人现身维权的报道见诸报端。深圳唯冠创始人、法人代表杨荣山则强调,唯冠未进入破产程序,资产被查封但不归属债权人。

  《华尔街日报》3月7日报道,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国开行在内的债权银行联合发布声明称,iPad商标归其所有,不归唯冠所有。该报道指出,深圳唯冠欠下几大银行4亿美元债务,于2009年申请破产保护。

  对此,杨荣山3月8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反驳称,无论公司或债权银行,都从未向法院提出过对深圳唯冠实施破产保护的申请。而iPad商标目前也并不属于债权银行所有。

  杨荣山告诉财新记者,几大债权银行于2009年3月经深圳市政府金融办协调,对深圳唯冠进行了资产监管。2010年初,苹果公司在IP发展公司与台湾唯冠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几周后,便在全球发布iPad产品,随即引发债权银行警觉,于是以“资产保全”为目的,向法院提出查封包括两枚iPad中国商标在内的部分深圳唯冠资产。

  一位接近苹果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尽管他们知道目前商标已经被查封了三次,但并不清楚查封是在转让协议签署之前。”并称,即使深圳唯冠和债权人签署了框架协议,也并不影响苹果和深圳唯冠之间的交易。“框架协议只约束深圳唯冠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他如是表示。

  财新记者从数位法律专家处获悉,苹果案中的商标已处于查封是事实,但不等于银行拥有该商标。根据法律规定,该商标在被查封后将限制交易,这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也是债权人在维护债权的一种常用手段,但并不等于债权人拥有这个财产。

  此外,杨荣山对几家债权银行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严重怀疑。截至目前,财新记者也尚未从几家相关银行得到对此事的直接回应。

  代表银行负责对商标维权进行总协调的和君创业,其新闻发言人黄一丁3月8日向财新记者表示,“近期并未获得银行债权人对商标纠纷做出的任何声明。”此外,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亦向财新记者表示,对银行发布声明一事“不知情”。

  “尽管法律规定只要是债务人严重资不抵债,即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法院能够受理的破产案并不多。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重组的受偿率比较高。”一位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对财新记者证明,地方法院每年受理破产案件的数量极其有限。

  和君创业新闻发言人黄一丁亦向财新记者证实,债权银行目前对深圳唯冠的处置意见,更倾向于“重组”,而非破产清算。

  深圳唯冠另一个债权人富邦保险,因深圳唯冠拖欠债务不还,已于2011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深圳唯冠进行破产清算。2月20日,富邦保险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尽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请求》。

  杨荣山告诉财新记者,目前公司仍在与债权人富邦保险进行积极协调,希望可以阻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如若法院裁定受理富邦保险的破产申请,则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不过,上述法官对财新记者表示,中止并不意味着不审理,进入清算程序后待管理人接管了深圳唯冠的财产后,深圳唯冠和苹果的诉讼才能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