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转会费不用缴纳营业税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严丽梅 作者: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26

理财

《钱道》

主持人: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问:去年7月,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以1000万美元转会费引进巴西豪门弗鲁米嫩塞队中场核心孔卡,开创中国足坛史上较贵外援。今年2月29日,天津泰达队球员于大宝以近千万元的身价转会大连阿尔滨,成为阿尔滨史上身价较高的内援。近年来,中国足球界一些球员的转会费一路“水涨船高”,如此高昂的转会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杨先生

《钱道》: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表示,目前税务部门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收到的转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税务部门解释,目前营业税相关法规并未对球员转会费作出征税要求。按照《营业税税目 注释(试行稿)》的有关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的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由于该文未对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或培训单位支付的转会费用纳入征税范围,故在税务部门未出台相关规定之前,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收到的转会费用不征收营业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新赛季中超转会费总投入加起来已经达到30亿元,投入较大的为广州恒大,据其俱乐部的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度广州恒大的整体预算为7亿元人民币,其中主要包括引援费和奖金。